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粗加工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4-11 11:22:43 浏览次数:42

    一、加工肉类、水产类、蔬菜的操作台、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分。


    二、设肉类、水产类、蔬菜、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。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,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。


    三、检查加工食品、蔬菜是否有虫咬,是否变质。


    四、检查食品、蔬菜是否腐烂、变质。


    五、检查蔬菜是否有残留农药,肉、蛋等食品有无异味。


    六、拣、摘、刮、清洗要干净,严把原料卫生关。


    七、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“一选二洗三切”的顺序操作,彻底浸泡清洗干净,做到无泥沙、无杂草、无烂叶。


    八、未经粗加工过的原料,不得流入操作间。


    九、粗加工的原料要装入干净的容器内离地存放。


    十、进入操作间的原料,如发现虫、草、泥沙等不洁物,要严惩查处。


    十一、进入操作间的原料要摆放整齐,分类存放。


    十二、做到刀不锈、板不霉、整齐有序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,水池、加工台工具、用具容器清洗干净,定位存放;切菜机、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。


    十三、不得在加工、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。


    十四、确保粗加工间内清洁卫生,及时处理垃圾,并倒入指定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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